相信都看了商业银行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其他的不多说,就说城投的债务重组吧。
这个办法出来,细节上是更加精细化的管理手段,同时化解风险的导向,解决存量的债务问题。
其中一条很关键的是,不良的观察期由半年提升到了1年。多出来的时间,就是解决问题的窗口期。
从市场关注度来看,城投的违约仍会在非标领域里,公开市声不会违约,这就得有一个风险缓释的办法,这个半年延长观察期就来了,配套的措施,半年的时间,可以为城投资源的腾挪提供机会。可以让城投和政府之间的协商更加的从容。
一旦涉及到债务重组的城投,无非就是资金出现了问题,那么从城投的角度来看,一般是先上一级管理机构进行救助,向ZF求救。地方会根据当地的金融资源进行腾挪。违约是一个敏感的词,一般不会轻易动用,从监管的定义来看,展期不算违约,重组呢?我理解也不算。
那么优先求救解决不了问题时,才会有债务重组的。另外,对于重组的要求降低了,不再统一要求是不良,那么这就有了城投操作的空间,不良和非不良一起重组。
重组的范围扩大了,对于财务困难,合同调整和观察期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债务的人的借新还旧,再融资,债务滚续也进入重组。重组实际上降低了,要求降低了,更容易操作了。
90天预期进入关注,借新还旧,再融资,债务滚续也进入关注,能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披露的压力会更大,但实质风险并没有改变,我理解是这更偏向于让存在的问题暴露出来,从而解决这个问题。
这类关注资产,在观察周期内,符合上调的,也会上调。这类给城投公司带来了机会,调整的空间。因为这个半年期内,城投公司真有不良,那也有时间来调整。
所以,从客观上反应了,城投债务重组的可能性增加,同时有政策的支持,做到有法可依,只要符合程序,对于偿债压力大的城投主体,这可能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方向。也是化解城投债务风险的尝试。
另外,哪些地方会有重组的?
云贵,这是我先想想来的,还有甘肃。这些地方ZF基础差,穷,债务压力大,非标违约多。东部发达地区可能性较低。所以,重组还和城投本身的资质有重大关系,那么差的地方,差的城投就更多,这个重组的意愿就会更强烈。
遵义开始,是因为有114号文支持,其他的地方会遵义经验学习了之后,开始讨论重组的可能性。
城投的非标重组,可能就是这么来了,不是违约,也不一定是不良。重组的内涵可能就变了。
不再是可怕的词,可能在这些主体的操作下,重组就成为了加常便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