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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黄婷婷其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公开。内容显示,黄婷婷应支持违约金350万元,但强制执行仅查出9万财产。
文书显示,法院依法向黄婷婷发出执行通知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支付违约金350万元的义务并报告财产。被执行人至今未主动履行,也未予报告。
执行中,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名下招商银行、建设银行账户及财付通账户,扣划银行存款6.6万余元、网络资金2.4万余元,扣除本案受理费1.4万余元、执行费3.7万余元,实际发放申请执行人3.8万余元。
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黄婷婷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院已向黄婷婷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黄婷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故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黄婷婷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申请恢复执行。
案件流程显示,黄婷婷于2021年起诉丝芭传媒违约,后被丝芭传媒反诉,法院判决双方合约解除,黄婷婷赔偿丝芭传媒违约金350万元。去年12月,黄婷婷被强制执行;今年2月,黄婷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
公开资料显示,黄婷婷,1992年9月8日出生于中国江苏南京,2013年,黄婷婷正式经由SHN48出道。从2013年算起,黄婷婷已经出道10年了。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桂思敏
出品:荆楚网(湖北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