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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食品报河南记者站收集编辑:中国食品报河南记者站
本公司于2023年6月8日生产的江米条(350克/袋);在市场监管局的执法抽检中,因“过氧化值”不符合规定。现面向河南省开展2级召回。
凡购买以上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凭购物小票在20个工作日内,到本公司指定的召回地点/购买该产品的经销商处,全额退货退款,并可获得1倍赔偿。因本公司的原因给消费者身心带来的健康伤害,我公司深表歉意,并承诺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名称:汝州市汝北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汝州市陵头镇西王庄村145-7号
联系人:邵振修
联系电话:15938989058
日期: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