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成都某管业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场地内堆放有标注GB/T 13663.2-2018标准的PE给水管若干,依法对6个规格的给水管进行了抽检送检。送检之后,收到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认定其中的“PE100 dn250 PN1.6Mpa” 和“PE100 dn160 PN1.6Mpa”两个规格给水管的几何尺寸、炭黑含量不符合GB/T 13663.2-2018标准要求。据此,执法人员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成都某管业有限公司持有《营业执照》、《四川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主要业务为生产塑料管材、管件。当事人按照客户提供的产品设计图,计划生产“PE100 dn250 PN1.6Mpa”规格的给水管道3800米、“PE100 dn160 PN1.6Mpa” 规格的给水管道3000米,要求管件两端壁厚分别为20.4mm和13.1mm,中间壁厚分别为18.6mm和11.9mm。至案发时,已分别生产“PE100 dn250 PN1.6Mpa”规格的给水管90米,“PE100 dn160 PN1.6Mpa”规格的给水管570米,货值达51300.90元。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PE100型给水管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鉴于其人违法行为不足1个月、产品尚未销售且未造成人身、财产受损的情况,金牛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PE100型给水管636米,罚款8万元的从轻行政处罚。
金牛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厂家应该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杜绝非标管道的生产加工。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尽量购买大型企业生产的管道,向厂家索取相关的证件及合格证书。购买者不能只贪图便宜,一分价钱一分货,在控制价格的同时也要了解行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信息来源:金牛区市场监管局 记者程伯全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