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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食安湖北收集编辑:食安湖北
为扎实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工作,6月16日,湖北省通山县市场监管局以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召开了通山县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宣贯培训会。通山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朱必运出席会议,局综合执法大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各基层监管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湖北特检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领域资深专家邓文斌,围绕承压类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安全知识要点,以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进行了讲解;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咸宁分院起重机检验责任师王梅,就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配件的作用,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使用单位的监察内容,进行了培训。
通山县市场监管局特设股还就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行了学习宣贯。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两个规定”的要求,到2023年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部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有效运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减少违法行为,减少风险隐患,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水平。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此次培训收获很大,加深了特种设备从业者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更加明确了身上承担的责任,未来,将进一步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对从业人员加强培训,保障企业在使用特种设备时更加规范,不出差错。
下一步,通山县市场监管局将对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上门检查,督促他们在7月底前配齐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建立完善“日周月”工作机制,并按要求对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组织开展相应培训。(记者:胡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