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事关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作为全国经济最活跃的区域之一,长三角在助力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出实招。
截至2022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1.1亿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65%。作为数量最大、活力最强、韧性最高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无疑是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力量。近年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在助力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实招不断。
到2027年,全省在册个体工商户总数超700万户,活跃度达到70%;新增就业岗位300万个,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吸纳就业1600万人以上,其中第三产业就业人员1300万人以上,新增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5万家;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余额达到2万亿元,经营性信用贷款余额达到4000亿元以上……这是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最新发布的《全面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推动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提出的目标。
数据显示,目前,浙江省共有个体工商户616万户,整体带动近1340万人就业,是浙江经济家底中的家底、基本盘中的基本盘,在繁荣经济、吸纳就业、便利群众生活、推动共同富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深刻影响着浙江经济的生产力、创新力、竞争力。
根据《若干意见》,浙江将在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权益保障、加强工作保障等五个领域进一步发力。其中,在强化政策支持方面,将对个体工商户实施财政、税收、社保、金融、创业五大政策支持。
以金融政策为例,《若干意见》强调,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等货币政策工具,建立金融服务个体工商户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督促金融机构完善政策,扩大个体工商户首贷、信用贷投放。深化“贷款码”应用,迭代浙江小微增信服务平台,提升信用贷款便利度。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增量扩面,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汇率避险支持政策,降低个体工商户汇率避险套期保值成本。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开发符合个体工商户需求的金融产品。
不仅是浙江,作为全国首个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突破千万户的省份,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今年3月亦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从降低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扶优做强等方面,以更大力度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其中,在金融领域,《措施》一方面提出“提供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为稳岗拓岗效果好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苏岗贷”低息信用贷款。另一方面强调“优化金融服务”,要求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作用,扩大业务规模,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发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全力推广“秒批秒贷”“随借随还”金融产品,服务大民生、小生意;推广“江苏银行业个体工商户信贷产品便捷通”。
沪皖亦有不少动作。
例如,上海于2022年出台首部针对个体工商户群体的专项纾困政策《上海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四个方面,涉及19个部门,共计34条。同年3月,成立了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14个部门组成的上海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根据今年6月初《上海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2023年工作要点》,上海将充分发挥已出台政策功能作用,其中明确提出“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推动上海普惠小微贷款持续增长;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面向个体工商户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重点领域行业金融服务;构建“纾困融资”长效机制,支持稳就业;延续“纾困融资”工作机制至2023年底,拓宽纾困融资行业领域,力争年末“纾困融资”累计投放突破6000亿元,支持700万人稳就业等。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人社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则于近日起草了《安徽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入库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将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存续时间、缴税情况、雇工人数等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提出各试点地区结合经济发展特点、统筹各部门资源,分别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并将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选拔,对“名特优新”四类发展前景好、经营状况优、特色鲜明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开展选拔认定、建立数据库、进行重点培育。
记者 潘晟
编辑 潘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