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神婆能够为儿子“消灾解难”,江都市民王女士在近三年的时间里累计向一神婆转账68万余元。近日,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该案中的“神婆”刘某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对其判处刑罚。
2019年,一个偶然的机会,王女士从朋友口中得知刘某有“神灵上身”,很“灵验”,之后,在朋友的介绍下,王女士便请刘某到家里念经开光。随着交往的逐渐深入,王女士也向刘某敞开了心扉,遇到不如意的事情,总会向这个年龄相仿的“神婆”姐姐说一说。交流中,刘某得知王女士的儿子生活不太顺利,不仅欠了一屁股外债,还被法院列为了失信人员名单,年纪不小了还没成家,刘某觉得,可以借由王女士儿子的这些问题好好做做文章。
抱着“反正钱在她手里迟早会被儿子败光,不如我把它骗过来”的想法,刘某利用王女士迷信心理以及对自己的信任,多次承诺能够通过请“菩萨”和“天兵天将”吃饭、走“地下通道”打点等方式,为王女士的儿子化解遇到的麻烦事,其中包括能为王女士的儿子恢复征信,甚至还能通过念经弄“死”一些向儿子追债的人。
每一次念经做法之后,刘某都会让王女士转给她一些660、800等数字吉祥的办事钱,王女士也都照做。近3年时间下来,王女士陆续向刘某转账68万余元。刘某将这些大部分用来投资,少部分用于自己的日常开销。2022年的一天,王女士无意中和儿子提到此事,儿子一听就觉得母亲肯定是被骗了,让母亲赶紧报警。
案发后,刘某终于卸下“神婆”的光环,承认自己并没有能力通过迷信活动帮助王女士解决所求事项,但为了从王女士处骗钱,就编造了一系列迷信的理由哄骗王女士向其转账。
案件被移送至江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该案中,王女士沉迷于封建迷信活动并逐渐‘上头’,被他人利用,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该案承办检察官朱彤、检察官助理王超提醒广大市民,要破除封建迷信思想,相信科学,提高辨别是非能力。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江都检察
编辑:武诗雨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