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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于静波
11月7日晚,榆树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孙利用爱心,为一位刑满释放人员送去了温暖和关爱,让其重拾生活的信心。
事情还得从刑满释放的刘某说起。刘某是石家庄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榆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11月7日零时是他刑满释放的时间。恰逢天降暴雪,刘某身无分文,在北方榆树这座小城举目无亲,求助无门,其回家的路变得异常艰辛。看守所的民警联系到当时办案法官孙利,孙利见状立刻让书记员刘健与法警一起将刘某接回法院。一件短袖、一条短裤、一双拖鞋,战战兢兢,刘某就这样出现在孙利庭长的面前。为了帮助刘某,孙利庭长返回家中,将自己新买的棉鞋袜子、棉裤外裤、棉衣毛衣送给了刘某,当刘某穿上衣服的时候,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孙利庭长慢慢走到刘某的身边,轻拍他的肩膀说道:“犯错并不可怕,没有亲人朋友也不可怕,希望你能通过这种经历,时刻敲响警钟,做一个吃苦耐劳的合法公民。这里有500块钱,是我给你回家的路费,希望你穿上我送给你的新鞋走新路,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属于你自己的幸福生活!”
对于走出高墙、处于人生十字路口的刑满释放人员,榆树法院少年法庭始终坚持帮扶教育、社会关爱并重,着力帮助解决涉法、涉案人员的实际困难,给他们送去关心和温暖,帮助他们树立生活信心,顺利适应社会,有效预防涉案人员再犯罪,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