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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渭南日报收集编辑:渭南日报
2021年4月份,我局在临渭区主城区进行违规停车专项整治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及渭临办发〔2019〕29号《渭南市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三条第九项职能配属,拖移了长期占用公共车位车7辆(陕E·29192、陕E·U7602、陕E·2B851、陕E·C3029、陕E·A1983、陕E·X1468、浙J·M9P55),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相关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行驶证及车辆所有权证明来我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石海娃
联系电话:0913-2033505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人民街东头人民执法大队办公楼四楼
渭南市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