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盯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全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巡察整改责任
建立职能“责任区”,厘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做好整改督促工作的通知》《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流程导图(试行)》等系列政策文件,明确被巡察党组织牵头整改巡察反馈的分管领域、部门(单位)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调研开展协同整改、综合施治等整改主体责任。
完善职务“责任链”,明晰巡察整改岗位责任。印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履行巡察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逐一细化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指导督促责任。针对集中整改期内新到任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由区委巡察机构点对点告知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织紧巡察整改“责任链条”,督促“新官理旧账”。
打造协同“助力岗”,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推行巡察情况“双反馈三通报”机制,将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反馈,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通报。把巡察整改纳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日常监督,定期开展巡察整改专项调研和回访,协调财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参与行业性、领域性、系统性问题整改,形成职能部门“协同监督”合力。
开展协同联动,统筹巡察整改合力
推行“会审制”,集中研判确保整改方案可行性。统筹巡察机构经验丰富的老干部、行业领域骨干力量等成立巡察调研小组2个,通过调研报告分析整改难题、提出整改建议,及时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实时完善整改方案。围绕认领问题、措施制定、责任落实、进度安排等整改关键环节,组织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三方会审”被巡察党组织制定的整改方案,严把巡察整改“第一关”。
实行“清单制”,全程督办确保整改措施实在性。整改期内,建立任务督办、考核验收、现场查阅“三张清单”,由纪委监委机关牵头,指定专人全程跟踪调度、对标对表督办,适时进行电话提醒;适时对各被巡察党组织上报的每一项材料、完成的每一项任务都坚持严格审核把关,逐项验收登记;深入单位实地了解查看整改成效,将问题整改清单通报给巡察机构作为开展“回头看”的重要参考。今年已化解项目建设滞后、财务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193个。
落实“通报制”,专项治理确保整改范围精准性。建立健全共性问题分类通报机制,对巡察发现的行业性、领域性、系统性问题逐一分析研判,分类通报共性和倾向性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对照通报清单,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19件次,出台《广元市朝天区残疾人托养基本规范(试行)》等制度机制93项。
深化考核管理,保障巡察整改质效
量身定制“好评度”,全面测评掌握巡察整改态势。整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力量,通过集中办公、共审共议“把脉问诊”各单位巡察整改报告,避免整改工作避实就虚。探索开展巡察整改成效满意度调查,通过微信公众号、入户帮扶发放成效问卷测评表,全面测评整改力度、作风等20余项整改成效。
精心设置“硬指标”,完善标准考核巡察整改过程。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分类量化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整改任务落实等4类11项具体考核指标,按照百分值逐项打分,对评估分值划定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评估70分以下的为“差”,被巡察单位出现虚假整改行为的直接定性为“差”。目前已评估19个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较好以上等次占比达94.7%。
对症施策“等次差”,综合运用保障巡察整改质效。由分管(联系)区领导约谈评估“一般”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区纪委监委组织评估“差”的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谈话,限期整改到位,严肃追责问责违纪行为。将整改成效评估结果纳入对乡镇、区级部门(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绩效“巡察工作”指标考核,并通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作为乡镇、区级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何源 西南商报记者 魏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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