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万军
一名男子在结冰的湖面上奔跑时突然摔倒,后脑勺重重着地,当场失去意识……这两天,这样一段视频在网络上热传,有人称当事人“没了”,引发网友关注。2月9日,当事人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他摔倒后出现了血肿和颅内出血的情况,目前情况已经好转,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他正在考虑追究造谣者的责任。
一段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结冰的湖面上奔跑时突然脚步打滑,身体向后摔倒,后脑勺着地,随后其身体在冰面上旋转着滑行了数米远。网传信息称,此事发生在内蒙古,有网友称当事男子“没了”。
2月9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视频中的当事人郑先生,目前他正在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接受治疗。他说,今年45岁的他是长春本地人,2月5日晚上9时许,他和家人、朋友一行数人在吉林省长春市的南湖公园游玩。起初他在公园结冰的冰面上奔跑了几次,都没有摔倒,随后就发生了视频中的一幕。
郑先生说,摔倒后,他当场就失去了意识。在现场的母亲立即拨打了120急救车,他被送上救护车后不久苏醒过来,感觉头很痛,后脑勺磕碰的部位出血了。到医院后检查确认,头部血肿、颅内有出血,情况比较危险。几天来他一直在医院接受输液等治疗,没有进行手术,身体正在逐步康复中。
郑先生表示,网络上的视频应该是当时在现场的群众拍摄发布的,2月7日他注意到这段视频,看到有人造谣他“没了”的信息,感觉很气愤,自己也通过网络辟了谣。
“直到现在都没有任何人向我道歉。”郑先生说,自己正在考虑追究造谣者的责任。
郑先生的母亲刘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时她和儿子在一起,儿子摔倒是事实,网友可以发布相关视频,但有人造谣说他“没了”,行为非常恶劣,她和家人看到后非常气愤,非常难受,他们想向造谣者讨个说法。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介绍,根据法律规定,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谎报险情或者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一方面,受害人可以起诉行为人,追究其侵权责任;另一方面,公安机关也可以就扰乱社会秩序的后果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据刑法规定对其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