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金塔县民政局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民政领域政策、资金、力量统筹,全面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保持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力度不减、工作标准不降、兜底责任不松,持续推进五年过渡期内各项衔接政策落地见效,继续落实“单人户”“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制度细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操作规程,完善社会救助对象诚信承诺和授权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对救助人员及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查实、核对制度。将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回头看”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大走访”、“大摸排”、“大调研”等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强化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稳步提高救助标准,2023年以来,累计为2864名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性生活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18.9万元,让困难群众急有所纾、困有所扶。
强化民政与公安、乡村振兴、医保、残联、卫健、人社、住建等部门工作联动,推进数据共享和精准比对,加大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人口、其他低收入人口以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动态监测力度。至目前,已向医保局推送认定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信息241条。建立困难群众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乡村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帮扶。
推进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持续提升设施覆盖率和我县养老供给能力,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按照“一户一案”“一人一策”方案,通过配备老年辅助器具、配置安全监控设备、改造卫生间等7大类30项改造项目,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进一步满足了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县、乡、村相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鼓励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入住养老机构。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面落实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及时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走访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