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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部收集编辑:司法部
近日,陕西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理论研讨会在西安召开。与会人员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调解能力、规范调解组织、发挥调解作用等,分12个专题交流研讨。
研讨会一致认为,必须坚持党对调解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和党组织服务管理职能延伸到调解工作的神经末梢;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矛盾纠纷化解的每个环节,守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必须激发基层民主活力,健全自主管理机制,调动群众参与调解的积极性主动性;必须传承“礼法合治、德治教化”等优秀传统文化,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强调,要把准调解工作正确方向,突出加强人民调解的群众性和规范化建设、行政调解的主动性和多元化建设、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全面性和信息化建设,确保各类调解工作协同共进,有序发展;要研透调解工作矛盾问题,重点从制度构建、机制配套和规范运行方面,加快破解陕西省商事调解发展瓶颈,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厘清调解工作思路理念,强固“以法为本、预防为先、便民利民、问题化解”理念,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被动防御型”向“主动防控型”转变;要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机制,健全有序运行、协调联动、人员管理、过程管控等制度机制,形成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要压实调解工作部门职责,站在系统思维角度,凝聚各方合力,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调解工作新局面;要统筹好坚持党的领导和激发群众主动性的关系、统筹好理论创新与实践推进的关系、统筹好依法调解和综合施策的关系、统筹好调解自愿与调解前置的关系,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效开展。
文章来源丨陕西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