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您了!”近日,家住蓬莱的于女士将一面写着“亲民司法 廉洁高效 止纷息诉 尽心尽责”的锦旗送到了蓬莱法院特邀调解员陈大姐手中。
“钱不多,争议不小,要不是法院陈大姐帮忙调解,我们兄弟姊妹因为这个事就结下仇了……”于女士握着陈大姐的手,激动得热泪盈眶。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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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分配未果,六兄妹争吵频发
俗话说:“兄弟如手足,家和万事兴。”兄弟姐妹之间本应该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可就在最近,于女士和五个兄妹,就因抚恤金的分割问题心生芥蒂,甚至对簿公堂。
于女士的父母生前育有四女、二子,其父是离休干部,去世后其生前单位发放了一次性丧葬费、抚恤金22万余元。在安葬完老人之后,于女士与其他五兄妹之间却因抚恤金分配事宜发生争吵,其间村委会、派出所多次进行了协调,均未达成协议,于女士与其他五兄妹之间的关系也因此降至冰点。无奈之下,于女士只得将其他五兄妹诉至法院。
矛盾由来已久,抚恤金发放遇阻
法院收案后,将纠纷进入诉前调解程序,特邀调解员陈大姐着手负责该案的调解工作。通过与原、被告耐心细致的交谈,陈大姐了解到,原来于女士在4周岁时被过继到其大伯家,由其大伯抚养长大,由于当时我国尚未实行《收养法》,双方并未办理收养手续,只有村委会出具的过继证明。被告之一的于先生认为于女士已经被过继出去,虽未登记,但已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不应再享有其父亲的抚恤金分割款,而于女士则认为其对父亲也履行了赡养义务,理应享有抚恤金分配权。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因无法确定接收人员,蓬莱区人社局决定暂缓发放抚恤金。
特邀调解员以情释法,兄妹言和再续情谊
基于案件的特殊性,为避免激化六兄妹之间的矛盾,特邀调解员陈大姐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以维系家庭关系和睦为目的对该案进行调解。一方面,在法官的指导下,仔细核对双方的证据材料,从法律专业角度,向原、被告双方释明法理,详细阐述一次性抚恤金的性质及分配原则,告知其相关的法律规定。
另一方面从亲情入手,从道德上感化,舒缓双方的对立情绪,虽然兄妹间多年不在一起生活,但毕竟是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兄妹,血浓于水,且六位当事人均已是花甲之年,正是该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不能因此割裂了亲情。
经过特邀调解员陈大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温情调解,这起因抚恤金引发的兄妹亲情危机,最终以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六兄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陈大姐耐心细致的调解,合理分配了抚恤金,避免了诉讼中“赢了官司,输掉感情”的尴尬局面,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亲民司法 廉洁高效 止纷息诉 尽心尽责”,一面锦旗为于女士家的纠纷画上了完美的句点,这既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
法官提醒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则是国家在相关人员死亡后,发给其亲属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性的金钱支付,发放对象是死者近亲属,主要目的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近亲属,以及对死者尽了主要义务或者与死者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抚恤金根据与被继承人生活的紧密度、依赖度适当分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酌情予以多分。孝老敬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是否有抚恤金或者遗产。身为子女都应该给予老人生前温暖的陪伴。
下一步,蓬莱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突破提升年”活动,加大“握手烟和·和美蓬莱”诉源治理品牌建设,让千头万绪的纠纷有效分流、多元化解,实现诉源治理工作全面突破提升,努力在审判工作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传递社会正能量,助推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来源: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编:冯欣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