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不断加大对个人银行账户的监管力度,通过个人账户洗钱的难度越来越大。如何将诈骗犯罪所得套现洗白呢?不法分子又有新花样……
基本案情
陈某在北京某职业学院经营一家餐厅,今年4月,因为没能和学校续约,导致经济上捉襟见肘,急需找到赚钱的路子。
2023年7月,看到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招募领取礼品卡暑期工的广告,报酬在300元到1000元不等,陈某虽感觉不正常,但想想报酬丰厚,就联系了对方。对方自称王某,要求其下载一个匿名聊天软件,并表示以后通过该软件联系。
王某表示他会事先汇款至超市或商场,购买购物卡,随后让陈某到指定的超市或者商场领取,再找黄牛将购物卡变现,变现后通过柜存或U币(即USDT,泰达币,一种虚拟数字货币),结算给王某。王某承诺总额的8%作为报酬。为防止携款跑路,王某要求在拿卡前,陈某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虽担心到这个钱可能“不是正路上来的”,但丰厚的利益与心存的一丝侥幸,最终让陈某答应下来。
陈某考虑自己一人去拿卡不方便,便喊了之前经营餐厅时雇佣的员工董某,让其一起来做这个“业务”。董某一听有钱赚,当场表示同意。
接着,陈某带着董某一起去北京某大型购物中心,根据王某的指示,拿着银行转账流水账单去取卡。开始时,两人很顺利便拿到了购物卡。发现两人多次为不同单位取卡,购物中心便要求领卡时必须盖公司印章。他们跟王某联系后,王某让他们私刻假章,继续领取购物卡。为了应付取卡查验,王某同时寄来多个不同的身份证,让他们轮换使用。
8月,陈某、董某又去了上海某购物中心,根据王某的要求,拿着银行转账流水账单去取购物卡。之后跟黄牛交易时,黄牛趁他们不注意将价值十万余元的购物卡拿走跑掉。但陈某也不敢报警,害怕被警察追查。他们又继续去他地取卡套现。
9月4日至7日,陈某、董某来到盐城某购物中心,用他人身份证多次取卡套现,涉案金额198万余元。如此大额的资金异常,立即引起盐城警方的注意。
9月12日,他们又去苏州取卡,在购物中心被盐城警方抓获。
经查,这些资金都是诈骗违法所得。诈骗分子通过在境外设立所谓的“投资平台APP”,先通过少额投资返现,获得被害人信任。一旦被害人上钩,投入大笔资金,这些APP就会瞬间“蒸发”,资金也会被锁定套牢,再也无法取现。
这些诈骗所得资金会被汇入了多家“空壳”公司账户内,不法分子以这些公司的名义购买购物中心或超市的购物卡,再高报酬招募“下线”,通过匿名聊天软件联系,指示“下线”将购物卡取出并找“黄牛”进行套现,从而实现“洗钱”的犯罪目的。
目前,陈某、董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盐城经开区检察
编辑:虞滢颖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