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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门市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江门市广播电视台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7月3日起,江门市缴存单位和职工可申请调整2023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
调整内容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缴存单位和职工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22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且不能低于或超过规定的限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20元,上限为27091元。
记者:黄伟新
编辑: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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