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不少人会选择出境游,入住酒店是否舒适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南京市民晏先生向解忧帮反映,他所在公司1月5日组织普吉岛七天五晚豪华游,入住泳池别墅酒店,可实际体验却与自己的期望相差甚远。
晏先生介绍,公司特地组织员工一起到泰国普吉岛游玩,因为还有不少公司客户参与,所以在预定旅行团的时候,他们特地选择了纯享无购物旅行团。
然而到了普吉岛,大家发现入住酒店与先前的宣传大相径庭:“出行前跟我们讲住的是当地五星酒店,我们的期望值很大,结果第一晚看到的都惊呆了,床就80厘米,体验感很差。”
晏先生随即跟导游交涉,但对方也没有调整。晏先生认为旅行社利用图片及参考酒店误导消费者,涉嫌虚假宣传:“我们当晚就跟导游反映了,跟宣传的不一样,要求拿出处理态度。结果第二天就是冷处理,回复还在联系,跟泰国的地接社在沟通。”
随着出境游增多,相当一部分投诉集中在“境外酒店级别与宣传不符”。遇到这种情况游客应该如何维权呢?解忧帮记者随后联系提供服务的睦邻游好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一位对接人,对方以有事为由拒绝做出解释。
1月30日上午,解忧帮记者又陪同李先生找到了位于建邺区扬子江大道的睦邻游好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公司一位负责人接待了晏先生。这位负责人表示,晏先生和同事入住的酒店已经在旅游合同中做出了说明。
“在出发前就已经告知你们入住哪些酒店了,并且跟合同吻合。你们在入住后觉得这个酒店不好,我们没有办法,出发前我已经告知你了。”睦邻游好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说。
不过这一说法并未得到晏先生和同事的认同。
晏先生同事说,当初在介绍旅游产品时,对方介绍的是泳池别墅酒店。后来在签旅游合同前,对方对入住酒店名称进行了调整,并明确表示是同级别酒店:“当时导游承诺的是别墅酒店,让我们赶紧打两万元定金,不打就没有了。我们把两万元打过去之后,才陆续跟我们讲原来的酒店没有了,但是会提供同等级的酒店。拍的照片都是局部的,根本看不出酒店是差还是好,到了现场发现差别很大。我们查了价格,之前说的酒店每个房间600多人民币,但是现在住的酒店就200多,300不到,我们觉得被欺骗了。”
解忧帮记者发现晏先生提供的旅游合同并不完备,上面只有旅游公司的盖章,旅游者代表签字为空白。既然合同没有完备,为何就组织游客出行了呢?
旅行社负责人这样解释:“签合同了,已经发给他们并沟通了,他们说要等财务回传,但是他们没有给我们回传,说等财务盖章。”
《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八条: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同额违约金。
业内人士表示,一些旅行社在宣传中使用“豪华酒店”“超豪华酒店”等词汇,事实上目前国际上并没有星级酒店评定的统一标准,“国际五星级”酒店是一个抽象概念。很多游客在前期宣传下预期过高,最终心理落差太大。
法律界人士表示,作为经营方,旅行社必须对消费者尽到诚信告知义务,签订旅游合同后,按规定提供服务。
“旅行社把合同交给游客,如果游客不同意合同中内容,旅行社不应该安排出行,安排出行可能会引起争议风险。建议旅行社要在和游客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出行,以免纠纷发生。”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凌建豪说。
文旅部门提醒游客,一定要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尤其要明确约定境外酒店的标准。如果发现合同条款与宣传不符,可以要求将宣传材料作为合同附件留档,这样一旦发现企业虚假宣传,游客可以更好地维权。针对此事,属地旅游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调解。
“我们接到了12345的投诉,区文旅局进行调解。目前对于纠纷是调解为主,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就解决了,如果不成功就走法律途径。正常流程是旅游合同双方都要签字后才能出行。”南京市建邺区文旅局工作人员说。
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解忧帮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