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河南省委改革办、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全省5个省辖市的27个县先行先试,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平顶山市鲁山县、宝丰县等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县。
截至目前,鲁山县、宝丰县已建立家庭病床72张,解决了部分长期卧床、符合住院指征、对医护上门服务需求强烈的患者的就医难题。
长期卧病在家也能“住院”
鲁山县马楼乡小程庄村77岁的孟小女是该县第一位家庭病床受益者。老太太今年两次脑出血,导致肢体瘫痪、意识模糊、大小便失禁,长期卧床。
“我母亲出院后一直用中药调理。”老太太的女儿孟秋红说,“每次看病取药,都是先给医生说说症状,再让医生看看老人的舌苔照片,医生才能对症下药。后来听说可以建家庭病床,家人赶快申请了。”
马楼乡卫生院工作人员评估后,于10月13日为孟小女建了家庭病床。
“这个政策太好了!”孟秋红激动地说,“建立家庭病床后,医务人员定期上门把脉开药,指导用药和护理。现在,我母亲的状况越来越好,褥疮好了,肢体也能活动了,说话也清楚了。”
鲁山县马楼乡卫生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王建辉说,为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好,该院成立了多个医疗团队,每个团队配备一名医生、一名护士和一名司机。根据患者需要,医疗团队可携带抽血化验、心电图、B超等检查设备上门服务。截至10月底,该院已为7名患者建立了家庭病床。
据鲁山县卫生健康委医政股负责人高向阳介绍,按照省、市有关通知要求,县卫生健康委将家庭病床服务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与县医保局多次联合开会,制订完善方案,规范收费标准及流程。截至今年11月底,鲁山县23家一级公立医院均已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累计建家庭病床48张。
建立家庭病床还能报销
11月30日上午,宝丰县医疗健康集团周庄分院(周庄镇卫生院)医生何鹏哲与护士一起,跟着宝丰县医疗健康集团人民医院院区神经内二科主任李慎来到周庄镇林营村86岁老人于自安家中,提供上门诊疗服务。
今年5月,于自安因脑梗死落下偏瘫、语言不清等后遗症,卧病在床。经过老人家人申请,周庄镇卫生院评估后,于11月16日为老人建立了家庭病床,何鹏哲是他的主治医生。
“李主任是上级医院的专家,今天在卫生院坐诊,专门过来给老人看看病。”何鹏哲对老人女儿于女士说。护士为老人量了血压,李慎为老人听诊并检查了老人的用药。听于女士说老人有流口水的症状后,李慎当即给老人开了几味中药,并指导了如何用药。
“设立这个家庭病床真是太方便了!现在,医务人员可以上门服务,抽血化验、指导用药;在医院住院,一日三餐要在外面买,现在在家里,俺爸想吃啥俺就给他做啥;住院陪护时,俺只能拿个床垫睡在病床旁边,现在也不用遭那个罪了。”于女士深有感触地说。
何鹏哲说,家庭病床还能享受医保报销。根据宝丰县的收费标准,他们只收建床费80元,上门服务费一次是40元,一周不论上门服务几次,只收一次上门服务费。
据宝丰县卫生健康委基层建设股负责人宋晓光介绍,宝丰县医保局已在结报系统中新增“上门服务费”和“家庭病床建床费”两项报销项目。家庭病床患者的诊察、护理等服务的收费与住院标准一致,待建床结束时,按住院报销标准进行报销。根据前期摸排情况,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安排专职人员对首批31名患者开展建床及上门服务。
7类患者可享家庭病床服务
“在家也能享受医疗服务和医保报销,这么好的政策,是不是只要有需求,就可以申请建立家庭病床?”答案是:目前有7类患者可纳入家庭病床服务范围。
根据今年9月平顶山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完善居家服务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期间,服务对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住院指征的长期卧床、行动不便,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脑血管意外瘫痪需进行康复治疗的;长期卧床并发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统感染或压力性损伤;需要长期吸氧或者使用无创呼吸机的严重慢性肺部疾病(含慢性阻塞性肺病、反复气胸等);糖尿病足患者、糖尿病或其他疾病合并肢端坏疽;骨折牵引固定且长期卧床;处于疾病终末期需支持治疗的;符合住院指征的65岁以上合并多种慢性病需规律治疗、到医院就诊确有困难的患者。
据平顶山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提供家庭病床服务的以乡镇卫生院为主,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也可参与家庭病床服务。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同一患者一次建床周期不超过90天,确需继续建床的,需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建床次数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原则上累计不超过3次,建床天数原则上累计不超过180天。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该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总结试点经验,争取在全市推广,让医改举措惠及更多群众。(记者王 平 通讯员 王春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