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新闻评论员尹武。
5月14日是母亲节,首先祝天下的母亲们节日快乐,今天要说的话题和女性相关。
5月10日,扬子晚报“紫牛头条”推出了一篇重磅报道,“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二审开庭”。新闻说,5月9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2018年12月,30岁的徐枣枣(化名)向首都一家医院寻求冻卵服务遭拒,遂以侵犯“一般人格权纠纷”将医院告上法庭,该案一审曾驳回徐枣枣所有诉讼请求。当日下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二审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
庭审后,徐枣枣接受采访表示,“今天庭审的争论焦点还在于对方医院有没有侵犯我的人格权,此外我们还提出了被告对我身体权的侵犯,一审时我们没强调这个问题。”对于胜诉可能性,她表示持“谨慎乐观”的态度。
这篇报道通过徐枣枣寻求冻卵遇阻这起个案,提出了单身女性的权利如何得到社会承认与尊重?
1988年出生的徐枣枣,30岁时在北京一家新媒体公司工作,刚刚升职,成为一个小团队的负责人,感情上,则刚经历了一场分手。亲戚们提醒她,这个年纪可以考虑结婚生孩子了,35岁之后卵子质量会断崖式下跌。徐枣枣觉得,冻卵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以把这个烦恼推迟至少五年。
2018年12月,徐枣枣前往首都一家医院,当时做了一些检查,医生说她的状态非常好,很适合生育。徐枣枣说自己单身,来冻卵的。医生说根据相关规定,医院不能为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服务,然后劝她早些结婚生子。
据新闻报道披露,男性到医院寻求冻精服务,不受是否单身限制,而女性寻求冻卵服务,却因单身遭拒,由此又引发了性别歧视争议。
要不要生孩子?什么时候生孩子?以什么方式生孩子?这是女性的生育权,社会应当尊重并保护。徐枣枣的无奈也道出了一个隐匿的社会现实,即世俗社会难容单身女性。
女性的弱势地位,即使到男女一律平等的现代社会,有时候人们也会不经意的流露出来。按照传统观念,女性一定要“有主”,古代社会有所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女性是不能单独生存于世的。处于“无主”的社会单身女性,失去了父亲、丈夫的双重庇护,在世俗眼里,更容易惹出是非,遭人歧视。
其实,现代社会单身女性,特别是大龄单身女性,她们很多人自身各方面的条件都很优秀,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社会激烈竞争环境中和种种错综复杂的压力下,她们一时难以随心所愿的“脱单”。有一直单身的,也有后来单身的;有有过生育单身的,也有没有过生育单身的。
当然,非单身的生活方式是社会认可的主流生活方式,但我们也要包容善待别人以非主流的方式生活,毕竟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只要不违法,不悖离公序良俗,不伤害他人就行。
注意到在此次庭审中,被告律师在法庭辩论中,认为单亲家庭不利于孩子成长,原告方不完全认同这些观点。是的,单亲家庭会对孩子的成长有些影响,但不是绝对的,更不一定是完全负面的。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成长路径,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总统就是一个例子,我们永远不要用自己的无知与偏见去定义一个孩子的成长未来。
对于这起诉讼,我们等待并尊重法庭的最终判决。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里留言。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魏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