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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青岛收集编辑:大众网青岛
近日,敦化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联合市北区综合执法局专业执法科根据市民提供的问题线索,对山东路鞍山路公交站沿线餐饮业户进行燃气、餐饮油烟、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发放燃气、餐饮油烟等宣传材料30余份,提醒餐饮业户依法依规经营。
执法人员全面排查燃气切断装置、燃气报警器未安装,私接三通、软管过长且老化、供气合同签订不规范、气瓶未设置专间和专区、气瓶放置在就餐场所等违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处置,本次瓶装液化气使用重点排查内容如下:是否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封闭式房间、车库、高层建筑、出租房单间等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存放和使用瓶装液化气、是否在室内人员就餐场所存放瓶装液化气,是否违规超量储存气瓶和使用不合格的气瓶、减压阀、软管、灶具,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等问题。
执法检查中发现山东路某餐饮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敦化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给予立案。
下一步,敦化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全方位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采取广泛普法宣传和严格执法办案,用法治手段规范燃气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促进燃气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