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漳州市公安局
关于开展全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保护公路路产路权,规范道路运输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完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等十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闽交政法〔2019〕14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交执法〔2021〕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规定,决定自2023年4月18日零时起,在全市启用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全市共38处),详见下表:
漳州市国省干线公路网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点位表
二、货运车辆途经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路段时,应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相关标识通行,通过检测区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三、货运车辆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处理。
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实施机关
(一)市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安交通管理机构
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县(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安交通管理机构
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芗城大队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
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龙文大队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文大队
漳州市龙海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海大队
漳州市长泰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泰大队
漳州台商投资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漳州市公安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漳浦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漳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云霄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云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诏安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东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平和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平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南靖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南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华安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华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特此通告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漳州市公安局
2023年3月30日
来源: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 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