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在本轮机改中,绵阳市安州区以调整完善乡镇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为契机,持续优化乡镇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为激活乡镇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自主调整“放权”,机构编制分配精准化。坚持竞相发展、协同联动,采取“3+2+X”模式设置综合办事机构和直属事业机构,即各乡镇在统一设置党建、综合、社会事务3个综合办事机构和便民服务、农业农村服务2个直属事业机构的基础上,结合“一乡镇一定位”发展方向在限额内自主设置3—4个综合办事机构和1—2个直属事业机构。同时除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设置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外,允许乡镇自选一个事业单位作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充分发挥编制使用效益,在行政事业编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由各乡镇在事业编制总量内根据事业机构设置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自主分配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实现灵活安排、按需配置。
严格控制“真管”,机构编制约束精益化。严格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样式、统一管理”要求,全覆盖清查乡镇挂牌机构,对除中央有明确要求外的各类牌子进行清理摘除。改革后,乡镇挂牌机构由原来的58个减少为20个,减幅达65.5%。认真执行乡镇领导职数总量核定标准,根据“乡镇一般设领导班子职数9至11名,6万人以上的可增加1名,一个乡镇领导职数最多不超过12名”原则,按人口规模、幅员面积等情况,分2个层级测算乡镇领导职数,并按照乡镇领导职数统筹调剂机制,统筹服务人口较少的千佛镇、高川乡两个山区乡镇4名领导职数,分别向桑枣镇、雎水镇、河清镇、黄土镇等4个乡镇倾斜。
规范融合“提质”,机构编制服务精细化。依据机构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统一编制乡镇机构编制方案意见稿,并将现有综合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派出(驻)机构按照“综合+业务”的“1+N”模式融合管理,配套推行机构编制“扁平化”管理。同时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明确派出(驻)机构人员的工作管理、人事管理、绩效考核等,率先将花荄、秀水、桑枣、塔水等四个中心司法所所长按副科级配备。梳理乡镇涉及设立、变更、注销等事业单位50家,创新建立“三单两表”落实跟踪制度,为首次经办人员和不熟悉系统操作的提供“帮代办”,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