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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84号令),切实提升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水平,11月2日,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84号令)专题宣贯会。各级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经营单位共计45人参会。会议由金阳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张荣亮主持。
会上,张荣亮对新修订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内容和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办法》要求明确药品经营许可条件和材料要求,简化药品经营许可审批程序,明确质量管理要求,梳理禁售品种,明确物流和储存要求,细化连锁管理要求,夯实各方责任。
张荣亮对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坚决承担主体责任,积极担起法定职责,强化思想认识,压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刻认识药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切实把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二是要积极开展自查,消除风险安全隐患,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各药品零售药企和医疗机构单位要严把质量关,严格执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确保药品来源合法、储存规范、销售合规。三是要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严格药品经营使用规范化管理,确保广大群众用药安全。四是要结合药品巩固提升行动,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84号令)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作者:记者程伯全 梁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