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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握滨州收集编辑:掌握滨州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个人活动线索和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刘扬(曾用名刘童童)
身份证号:
372328199207040317
户籍地:山东省博兴县锦秋办事处南河东村幸福街371号
未履行标的额:21419.98元及利息、迟延履行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扬活动线索并帮助法院成功将其拘传的,或举报被执行人刘扬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与举报人500元或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与举报人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9863060886(王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