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烟台高新区应急管理收集编辑:烟台高新区应急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及劳保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保障员工安全,高新区应急管理分局在常态化紧抓安全不放松的情况下,加强巡查执法力度,持续严查不手软,切实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023年6月29日,高新区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某企业未为吊装作业人员(杨某)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九条第五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8-1之规定,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