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邱墨山6月11日上午,就网友举报警方公务用车驾驶人开车吸烟一事,深圳交警发布通报称,经核查,一宗发生在2013年,已过追溯期。另一宗因发布人无法提供具体的时间和地点,无法录入系统处罚,交警方面已将情况抄送车属单位加强管理。


南都记者注意到,图片显示,该公务车上贴有深圳市公安局南头派出所的标识。在深圳交警微博评论区内,网友们纷纷质疑,有人在警车内吸烟的举动是否恰当。当晚11时11分,深圳交警发布微博称,马上核查。就此事,南山公安分局也表示,立即展开调查。
今日上午,深圳交警发布通报称,“针对网友举报的警车驾驶人开车抽烟的情况,经核查,其中一宗发生在2013年,已过追溯期。另一宗因发布人无法提供具体的时间和地点,无法录入系统处罚。我们已将情况抄送车属单位加强管理。同时,也感谢大家的监督!欢迎大家对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我们将依法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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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微博发布有人公务用车内吸烟图,深圳交警回应“马上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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