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宁夏扫黑除恶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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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宁夏检察力推扫黑除恶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强化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实现依法快捕快诉。适时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及时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正确适用法律,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坚持法治思维,通过精准的法律监督工作,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低认定标准。强化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建立健全诉判不一报备审查制度,对诉判不一的涉黑涉恶案件,要求本院及时审查的同时报上级院备案审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下级院在提出抗诉前,启动区、市、县(区)三级院会商程序,由上级院进行指导把关,确保审判监督质量和效果精准。

在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中,全区检察机关对5名涉黑罪犯依法提出从严减刑或不予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强化监督触角延伸,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注意发现深层次问题,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日常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检察建议,根除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强化全面分类监督,督促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检察建议刚性,切实保证监督实效。对于个别整改落实检察建议不认真的单位,持续跟踪监督,做到“检察建议不回复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记者 王潇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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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结合点 立足切入点 靶向风险点

宁夏法院97条司法建议源头治理黑恶滋生

“建议加强村级组织监督管理”“建议加大‘打财断血’力度”……6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扫黑办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夏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先后向各级单位发送司法建议97条,收到复函47件,提高社会风险整体防控能力,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目标。

日前,围绕如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治区高院印发《关于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列出20项分工责任,要求各地法院通过审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发现社会治理管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行业监管中出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预防和减少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滋生蔓延。

盐池县人民法院在审结首起涉恶案件中,针对暴露出的相关职能部门对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监管缺失,辖区居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薄弱,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向公安、镇政府、社区等5部门发送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收到司法建议后,该县花马池镇政府制定出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县公安局开展“清风”行动,对辖区酒店、宾馆、出租屋等进行“地毯式”清查整治,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社会综合治理一体落实、互相促进。

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宁夏各级法院将司法建议作为立足审判职能,全方位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结合点、切入点,“精准定向”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促使司法建议从“规模型”向“质量型”转变,从源头防范黑恶势力犯罪,切实增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首席记者 张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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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

自治区司法厅20项措施解难题

6月24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20项措施,整改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的7个方面问题。

会议指出,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客观公正、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打伞破网”、整改落实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把专项斗争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司法行政机关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在认真落实20项整改措施的同时,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回头看”。紧紧围绕对标对表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准不准、专项斗争与司法行政主责主业结合紧不紧、聚焦各自问题短板对不对、整改措施实不实、解决本地本单位突出问题针对性强不强5个方面,对专项斗争工作大起底,全面深入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着力补齐短板。

在全区监狱系统组织开展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回头看”。对监狱系统近5年的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剖析根源、堵塞漏洞,进一步细化、规范、透明审批流程,依法从严办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坚决杜绝刑罚执行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随意执法等现象。

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大培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培训主要内容,依托宁夏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地,年内对全区所有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一次集中轮训。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大讲堂”,加强对人民调解业务骨干扫黑除恶业务知识教育培训。继续做好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和等级评定工作,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记者 杨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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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通报三起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力案例

近日,灵武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动不力的典型案例。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力,分管领导履职不到位,工作人员作风拖沓疲沓等问题,市纪委分别给予市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副局长、局扫黑办专干3人通报批评问责处理。

崇兴镇党委、政府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安排多、落实少,整改工作迟缓,工作不深不细等问题,市纪委分别给予崇兴镇党委书记、分管副书记2人通报批评问责处理。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对部门职责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够扎实,成效不明显,宣传工作大而化之,没有针对性等问题,市纪委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存在的整改不力责任与其他问题线索并案处理,立案调查。(记者 张剑波)

本期监制丨马 哲

版面设计丨徐 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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