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地倒车、换座调包、冲卡逃跑……那些年酒驾司机们耍过的“小聪明”

来源:杭州网

杭+新闻 通讯员 夏法 见习记者 王艳颖

酒驾入刑至今已经8年了,然而我们依然能时不时从新闻上看到或令人哭笑不得,或叫人触目惊心的酒驾案例。总有这么一些人,酒足饭饱后无视法律规定,怀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更有甚者,被交警拦下查酒驾时还要耍各种“小聪明”,企图逃避检查,一错再错。

原地倒车:不找“代驾”的后果就是付出“代价”

杜某是个体工商户,平时在杭州开店做点小生意。2019年5月的一个晚上,杜某和几个朋友在某KTV喝了几瓶啤酒后,仍觉得意犹未尽,于是带着女朋友直奔中大银泰城的海底捞。

凌晨2点半,杜某打着饱嗝走出了海底捞。

“时间不早了,赶紧叫个代驾。”女朋友在一旁催促。

“你家不就在附近吗?这么点路不用叫代驾了,我开车送你回去。”

“你喝了酒,万一被查怎么办?”

“不可能这么倒霉的啦,快上车!”杜某一边说着,一边坐进了驾驶座。

让杜某没想到的是,车刚开出没多久就看见前方十几米处的东新路上,有交警在设卡检查酒驾。他一下慌了神,因为怕被查到,心虚的杜某本能地想掉头逃跑,于是他迅速把车挂进倒档,然后一脚油门原地倒车。

而就在这时,对向车道正在查缉酒驾的交警发现了原地倒车的杜某,一个飞身跨过绿化带,将刚倒出4米远的杜某连人带车控制住了。经过鉴定,杜某的血液乙醇含量为138.5mg/100mL。最终,因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杜某付出了拘役一个月十日以及罚金3000元的沉重代价。

换座掉包:动作再快也逃不过“火眼金睛”

任某最近刚刚接了一个建设工程,平时在长浜路的一个工地里干活。2019年5月31日晚上5点半,结束了一天劳作的任某约了几个工友一起吃饭唱歌,喝了两瓶500ml的雪花啤酒和6瓶330ml的哈尔滨啤酒,走出KTV时已经是晚上12点半。就在任某招呼大伙继续“转战”小龙虾的时候,突然发现因为地下停车场的车子太多,朋友李某的车开不出来了。

自认为车技不错的任某自告奋勇跳上车,三下五除二就把车子倒了出来,刚开出停车场100米左右,任某突然发现东新路上有交警的身影。“不好!碰上查酒驾了!”任某看了一眼坐在副驾驶座上没喝过酒的李某,心生一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完成了以下动作:停车——解开安全带——从驾驶座爬到副驾驶座——李某下车又坐进驾驶座——两人系上安全带。

整套动作一气呵成,正当任某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时候,这一幕已经被交警预设的执法记录仪拍下。

正当李某要启动车子,两名交警已经站到了车边上……眼看没辙了的任某只能乖乖下车。经鉴定,任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51.9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下城法院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对其判处拘役一个月十日,并处罚金3000元。

冲卡逃跑:酒驾司机连闯“两关”追悔莫及

2019年2月的一天,好客的彭某在家中招待朋友吃晚饭,席间觥筹交错,不一会儿,三、四两土烧白酒就下肚了。晚上10点,喝了酒彭某又开车出门前往某KTV赴约。

一身酒气的彭某一路从萧山开到了城北,眼看着就要达到目的地了,突然发现前方正在设卡检查酒驾,一名交警正挥动着红色荧光棒示意他停车。彭某这下慌了神,想到自己刚刚喝了酒,如果这个时候停车,肯定会被逮个正着,于是他心一横,踩下油门直接冲过了第一个交警身边。彭某接着向前开了十几米,另一名交警一边挥动着红色荧光棒,一边将一个锥形筒踢到了彭某的车前方。“到底停还是不停?”经过一番内心挣扎,彭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继续踩下油门,以40-5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撞掉锥形筒后往西开去。

车子开出隧道,彭某从后视镜中发现有一辆警车正紧跟在后面。看到这一幕,彭某的酒彻底醒了,对刚才的冲卡行为越想越后悔,终于靠边停车。

“刚才看到我们示意你停车了吗?”

“看到了。”

“那为什么不马上停车接受检查?”

“因为我知道自己喝了酒,怕被查获,心里发慌,就想开过去算了……”说到这里,彭某惭愧地低下了头。经鉴定,彭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12.5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下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彭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无独有偶,今年4月份,武汉一酒驾男子与妻子换座被儿子揭穿,怒斥道:“你不要说话!”6月份,象山一酒驾司机路遇交警检查强行冲卡,一路拖着路障逃跑,地面冒出两道火花,深夜上演一场“大片”……车钥匙与酒驾不可兼得,多少心虚的酒驾司机们在冲动之后又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倒车、冲卡等行为不仅妨碍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加大了交警执勤执法的难度,还容易对正常执勤的民警及周边其他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更大的危险。

法官说法: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一日常生活中的“常识”,却仍有一些司机朋友无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相应罚金。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所以,在没有其他加重情节且酒精含量较低的醉驾情形下,配合检查一般可以争取从宽处罚,并在一定情形下有适用缓刑的可能性。而如果在逃避检查过程中造成其他意外,则有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交通肇事罪乃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更加严重犯罪。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