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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州经开区检察收集编辑:常州经开区检察
为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关于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指示精神,1月17日,常州经开区检察院会同区农业农村工作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出台《关于加强环境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积极探索用最严密法治保障绿色发展。
该《意见》共5章26条,建立了环境资源类案件线索双向移送与反馈、案件磋商与诉讼衔接、提前介入指导、环境资源修复等多项制度。
《意见》注重守正创新,在原有“行刑衔接”的基础上,突出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行政违法监督的衔接,形成“行刑公”三法衔接机制,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完善环境资源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相互移送制度,前移提前介入关口、拓宽介入案件范围,加大法律监督与指导力度。同时把生态修复工作融入刑事司法、行政执法办案全过程,全面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
下一步,常州经开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织密环资“保护网”,守护经开“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