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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沙时报讯(记者 宋彬彬)6月20日,记者从长沙县总工会获悉,为落实省政府《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和省市总工会相关工作要求,更好地推进《长沙市总工会关于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会员积极参与促消费助发展行动的通知》落地见效,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工会,可积极申请消费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将用于长沙县内集中发放节日消费券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工会组织,接受补助资金的企业工会应满足以下条件:工会组织健全,能依法拨缴工会经费,工会财务纳入全省统一核算平台;工会组织信息已录入全市工会组织库,工会会员信息已录入全市工会实名制数据库,信息准确无误,未录入的可在本次核准录入,同时鼓励使用“湘工惠”发放消费券,推进会员实名制数据库建设;响应本次号召,按要求集中给全体工会会员发放全年消费券,且发放额度在不突破规定发放标准的前提下,一般不得少于上级工会补助资金的两倍,当年度内已发放节日福利2100元/人的基层工会不可再申请;使用上级工会补助专项资金对同一基层工会的补助,会员人均不得超过300元。
有意向的中小企业可于2023年6月28日前向所属镇街(园区)工会联合会进行申报,镇街(园区)工会联合会汇总审核资料后将提交至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