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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威海经开区收集编辑:威海经开区
1、企业购买非住宅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只需要提交买卖双方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含授权委托书),交易合同。其他申请资料通过共享方式由登记机构直接获得,无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不是必需要件,企业可以通过电子证书直接办理,原证书可申请登记机关公告作废或通过邮寄的方式寄送登记机关,不影响登记办理。
2、企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提交资料不全是否可以受理?
可以,企业和个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如果提交资料缺失,登记机构可以容缺受理,企业可以通过邮寄补充资料。
3、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贷款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在金融机构网上办理的无需专门材料,相关贷款审批资料共享登记机构使用,有特殊需要的通过金融机构网上传递。
4、企业与个人之间贷款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资料?
代理人或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均可);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可不提交,受理时自动生成,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抵押借款合同(可使用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范本纸质合同,申请人现场约定并盖章或签字确认即可);出示电子证书的,可不必提交纸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可通过共享系统获取,无需提供。
5、企业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有什么特殊要求?
在建工程抵押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正式受理前需要对现场进行查看,对于登记机构通过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取得的资料可不必提交。
6、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需要提交综合验收证明吗?
综合验收证明通过共享系统获取的无需提供。开发企业可实现“验收即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