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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晚霞报收集编辑:晚霞报
8月11日,晚霞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绵阳市三台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家庭赡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何勇的多次调解下,年近八旬的何婆婆和两个儿子重归于好,双方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何婆婆育有两子一女,女儿早已外嫁,各自成家的两个儿子和母亲同住一个村庄。丈夫去世后,何婆婆轮流在长子和次子家生活并帮忙照顾孙儿和孙女。由于婆媳关系、孙子教育、“小家”经济困难等家庭琐事,老母与两个儿子闹起了严重的矛盾,导致何婆婆没有了固定住所,医疗费也没了保障。两个儿子的所作所为让何婆婆非常愤怒,她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考虑到何婆婆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三台县人民法院及时为老人开通了审判“绿色通道”,将审判庭设置在老人的居住地,并邀请了村两委负责人和当地有名望的“老辈子”参加庭审,为这起赡养纠纷案“把脉问诊”。庭审中因争议较大,双方均不愿作出妥协、让步,未能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
庭审结束后,何勇法官坚持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因何婆婆的两个儿子均在外地务工,法官多次通过打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从法律、伦理、亲情等层面,与他们交流谈心。经过反复劝说,最终,何婆婆的两个儿子都表示愿意为母亲提供住房,并承担赡养义务。
法官说法:“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何勇法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该义务不会因被赡养人的过错或赡养人的经济状况而免除,也不受父母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成年子女对形成抚养事实关系的继父母也同样负有赡养义务。
晚霞报记者 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