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又惹祸!男子晚上喝几瓶啤酒早上被查出酒驾扣12分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可是却往往有人忽视“隔夜酒”的威力。7月7日早上,商丘高速交警就查获这么一个山东菏泽市司机,因为“隔夜酒”涉嫌酒后驾驶被查,被依法给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当日8时40分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七中队中队长李勋带领民警刘通及中队人员李建宁等在济广高速公路豫鲁界公安检查站站口正常执勤,当对一辆黑色的鲁R9K0**号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酒味,就对该驾驶员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告诉民警,他叫李某博,是山东菏泽市人,带着老婆和孩子去安徽省蚌埠市探亲。头天晚上与朋友一起喝了几瓶啤酒,感觉没啥事,又嫌老婆开车水平一般,就驾车上路了,没想到早上还能检测出酒精。

鉴于李某博涉嫌饮酒后驾驶,民警依法给予其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同时对其夫妇二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民警提醒,这是典型的“隔夜酒”,很多司机往往会忽略,或者抱着一丝侥幸开车上路。对于那些没有排空酒精的司机,贸然上路就会变成危险的“马路杀手”。中午过量饮酒后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可能含有大量酒精,这样就构成了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酒”或“隔夜酒”。

其实,“隔夜酒”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我国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喝酒之后,酒精在人体内有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且每个人因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也不同,不要抱有“自己酒量大,没事”或者“酒后多喝水”的侥幸心理,不要等到被逮着或者出事故了,才认识到“隔夜酒”的威力及危害。(线索提供:刘传海)

新闻有趣点

担心“隔夜酒” 俩男子主动到交警队测酒驾

7月7日一早,两位男子走进湖北高速交警巴东大队,请值班民警帮忙测试他们体内的酒精含量。这是什么操作,民警一时蒙了。

经询问,原来,这两名男子昨晚喝了些白酒,今早要驾车出行,因担心自己体内的酒精没完全分解,可能会涉嫌酒驾,所以特意步行来找交警帮忙测一下。民警通过酒精检测仪对他们进行了检测,发现其中一位偏瘦的男子检测数据为61mg/100ml,不能开车,另外一位壮实一点的男子则指数正常,可以开车。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有这样的安全意识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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