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临夏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正福主持会议,副主任马春芳、何秀美、马小明、方魁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孔仙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志强,市监委、市财政局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临夏市2022年财政挂账资金报告》《临夏市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相关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了《临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临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临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临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督办办法》。
会议表决通过了《临夏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临夏市2022年财政挂账资金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临夏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临夏市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相关资金安排方案的决议(草案)》。
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票决,以上报告均按满意报告通过。
会议强调,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有效形式。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履行职责,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选民,积极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调研,广泛听取社情民意,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提出有针对性、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为谱写新时代临夏市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新篇章,更好体现人大担当、贡献人大智慧、发挥人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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