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破“难”!云阳公检法司完善执行联动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工作协同联动,共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新格局,6月16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云阳县人民检察院、云阳县公安局、云阳县司法局共同签订《关于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云阳法院执行局局长胡代安表示,《意见》的签订,将为云阳法院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清除执行痛点难点、切实提升申请人满意度获得感带来极大帮助,意味着执行工作正式迈入新阶段

该《意见》共37条,其中明确,执行联动机制启动对象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规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对启动执行联动机制的情形作出细化,并就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找控制被执行人,查找扣押车辆,打击暴力抗法、打击拒执犯罪、刑事涉财产刑执行等七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规定,全面覆盖申请人反映较多的“执行难”涉及领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拒绝含糊不清,明确各司其职与责是本次《意见》内容的一大看点。在操作层面,《意见》规定,各执行联动单位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请求不作实体审查,有异议时可提出审查建议,但不应拒绝采取相应措施;人民法院到公安机关查询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公安机关查询完毕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反馈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在办理定期检验、转移登记、交通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现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查找、扣押车辆的,应当协助扣押并及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内交接车辆;对人民法院移送的涉嫌拒执、妨害公务等犯罪线索,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而人民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可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司法局对因拒执犯罪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应依法、严格对其实施社区矫正,要求其进行执行宣传,以案释法,以身讲法。

《意见》签订后已于6月16日正式施行。另悉,执行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将每半年由云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

来源:中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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