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女方在离婚后应当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还是要求离婚赔偿?

今天,本律师接到了一个从河北省邢台市打来的咨询电话。电话中是一位刚刚离婚的女士。她与前夫因夫妻感情破裂而办理了协议离婚,并就离婚财产进行了分割。

离婚后这位女士发现前夫很快便与他人再婚。通过多方打听才知道男方早有第三者。这位女士顿感自己在离婚过程中受到了男方的欺骗,于是想推翻之前的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这位女士的打算,本离婚律师认为其很难达到自己的目的。原因在于: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由于存在欺诈、胁迫的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本案中,这位女士很难收集并提供出男方婚内出轨会影响双方为分割离婚财产所达成的协议内容。换句话说,二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证据不足。

既然这位女士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途径很难达成目的,那么她还有其他维护自己权益的方法吗?对此,本来婚姻律师认为她可以在获得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严重过错的证据后提起离婚赔偿诉讼,如果证据确实充分,且能证明由此导致离婚的话,法院会判决男方向这位女士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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