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中区人民法院总寨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因原告只能使用藏语进行交流,为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院主动聘请语言翻译,为少数民族当事人搭建语言桥梁。庭审过程中,在翻译人员的参与下,原、被告与承办法官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实现了零距离沟通,做到了人性化庭审,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庭审结束后,通过庭审中查明的案件事实,在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及翻译人员的积极辅助下,案件最终得以调解结案。本案的顺利调解,系总寨人民法庭在充分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减轻诉累,彰显了人民法院文明司法的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城中区人民法院总寨人民法庭立足审判工作,妥善审理涉及少数民族当事人的纠纷案件,积极践行民族平等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方面的作用,立足审判实践,把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牢记心中,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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