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车之戒丨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驾车要保持安全车距!


2022年6月12日6时51分,孙某驾驶豫FB****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新安路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新安路中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刘某驾驶的豫FB****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孙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当事人孙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无责任。

交警提醒:行车的时候要与前车保持适当的距离,“保持车距”是一条重要的行车规范,也是防止追尾事故最有效的方法,请各位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好安全车距,切勿为了抢几秒钟的时间而导致严重的事故。

内容来源:鹤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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