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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公安收集编辑:惠州公安
轮胎与路面摩擦
不免受到损伤
若在行驶途中突遇爆胎
一定要冷静处理
近日
一小车在高速上突然爆胎
所幸惠州交警及时伸出援手
6月26日14时许,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三大队民警钟仕勇带领辅警邱健巡逻至甬莞高速(往潮州方向)K1366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小车开启双闪灯停在应急车道上,没有任何安全防护。
由于刚下过大雨,路面湿滑,车流量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见此情形,民警迅速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上前了解情况。
经了解,驾驶员称其驾驶车辆行经此路段时,右前轮突然爆胎,而驾驶员与车上人员均没有换胎经验,正一筹莫展。民警立即熟练地取出工具,帮助驾驶员更换轮胎。10分钟后,民警便将轮胎更换完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随后,民警提醒驾驶员,备用轮胎不是标准轮胎,不能长时间使用,建议其尽快找附近修理厂进行修复,确保行车安全。
惠州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员在出行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一旦在高速发生紧急情况,应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内,打开安全提示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外摆放好三角警示牌,人离开车辆到达安全区域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