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监督促和解,二十三年“恩怨”一笔勾销

“感谢你们啊,这么多年了,如今案件了结,我们的‘恩怨’也一笔勾销了。”近日,苏仙区检察院收到盘某某等五人提交的撤回民事监督申请书,案件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一场持续二十三年的纠葛落下帷幕。

1999年,苏仙区白露塘镇某村盘某某等人集资建设水电站,与时任桂阳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雷某某达成了合作意向。雷某某垫资建设大坝部分工程后合同因故中止。为索要工程款,雷某某将某村委会及盘某某等五人诉至苏仙区法院。2007年,苏仙区法院对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盘某某等人及某村委会需要连带支付雷某某近百万元工程款及利息。盘某某等人未依法申请二审及再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盘某某等人对法院的判决及执行不服,进行了长达15年的上访、申诉。2022年4月,盘某某向苏仙区检察院提出了民事诉讼监督申请。受理本案后,承办检察官对区法院原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在审查过程中,苏仙区检察院对双方当事人开展了大量释法说理工作,与苏仙区法院共同开展了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达成了执行和解。

6月16日,在检察人员的见证下,盘某某等五人与雷某某在苏仙区法院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了协议执行款项,表示今后双方互不追究。同日,盘某某等五人向苏仙区检察院提出了撤回民事诉讼监督的申请,长达23年的案件实现了实质性化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办实事、促和解、解民忧,让每个纠纷都得到化解,每个故事都有圆满结局,是苏仙检察的期盼,也是不断奋斗的动力。以法释理、以情动人,让法律散发温暖与光芒,让这份暖,直抵人心,让这份光,常明不息。(通讯员 杨乾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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