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小电驴”的注意啦!

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将正式施行!
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
被责令改正后
拒不改正的
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
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明确房东消防安全责任
”躺平收租“一去不返❗️
《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明确细化建筑物或者场所出租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的建筑物或者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并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也就是说,租客可以对房东进行监督,那些“躺平收租”的房东,可根据《实施办法》追责。

✅多产权建筑实施统一管理
不允许踢皮球❗️
《实施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房屋出租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属于多产权建筑的,相关的产权人、使用人应当共同确定或者委托统一管理单位对消防安全。

✅物业未履行消防责任
最高罚5万元❗️
楼道堆放大量杂物,灭火器破损,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占用、电动自行车或电池进楼入户了……很多时候,居民向物业投诉的时候,往往会得到“管不了”的无奈答复。7月1日后,物业的消防义务被明确,“撒手不管”的很可能会被处罚。针对属于单位的物业服务人,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五万元的罚款。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提醒!
家里有电动自行车的
大家要在
2022年9月30日前预约办理登记上牌


2022年10月1日后
将对未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
依法予以处罚!

你的“小电动”上牌了吗?
广州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姜佳卓
编辑:徐安妮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