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7月开罚!有电动自行车的注意啦

 家有“小电驴”的注意啦!

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将正式施行!

 

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

被责令改正后

拒不改正的

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

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明确房东消防安全责任

”躺平收租“一去不返❗️

《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明确细化建筑物或者场所出租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的建筑物或者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并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也就是说,租客可以对房东进行监督,那些“躺平收租”的房东,可根据《实施办法》追责。

✅多产权建筑实施统一管理

不允许踢皮球❗️

《实施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房屋出租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属于多产权建筑的,相关的产权人、使用人应当共同确定或者委托统一管理单位对消防安全。

✅物业未履行消防责任

最高罚5万元❗️

楼道堆放大量杂物,灭火器破损,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占用、电动自行车或电池进楼入户了……很多时候,居民向物业投诉的时候,往往会得到“管不了”的无奈答复。7月1日后,物业的消防义务被明确,“撒手不管”的很可能会被处罚。针对属于单位的物业服务人,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五万元的罚款。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提醒!

家里有电动自行车的

大家要在

2022年9月30日前预约办理登记上牌

 

2022年10月1日后

将对未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

依法予以处罚!

你的“小电动”上牌了吗?

广州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姜佳卓

编辑:徐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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