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礼仪知识你知我知”内容第一百零九期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文明礼仪常识应知应会(十二)

●公共安全文明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各项保密制度规定,切勿泄露党和国家的机密。

2.请勿在互联网或公共场所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信息和言论。

3.妥善管理个人信息,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网银、网购的支付密码设置应尽量复杂,并定期更换。

4.请勿私藏或携带管制刀具、枪支弹药、致人伤害的凶器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当他人处于危难时,应积极救助,不袖手旁观。

6.危急时刻,应先帮助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士离开险境。

7.积极参加预防自然灾害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然灾害处置能力。

8.发生破坏性灾害时,应及时对道路、桥梁、通信、供电、供水、医院等关键性基础设施进行保护。

9.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应听从指挥,迅速有序转移至安全场所,按规定领取救灾物资,不影响灾难救助工作。

10.发现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消防安全设施等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11.遇到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勇于检举。

12.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编审:李显耀

责任编辑:朱琳琳  施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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