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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岩收集编辑:龙岩
1月29日,事故当事人刘女士将一面印有“尽职尽责 一心为民”的锦旗和一封手写感谢信送至长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刘慕松手中,对他在工作中尽职尽责、积极高效的态度表达感激之情。
原来,2023年1月25日,刘女士驾驶小型轿车从长汀县城区金碧路往城区中心方向行驶,途经金碧六区路段,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刮蹭。
由于刘女士的车辆行车记录未拍到摩托车车牌,便来到交警大队寻求帮助。办案民警刘慕松接警后安抚刘女士担心的情绪,第一时间到现场查看进行取证、查找监控,通过大量工作找到了该摩托车车主。
询问得知,该摩托车车主因骑车时视野遮挡、视线不佳,不慎刮蹭到刘女士的车辆。经民警刘慕松调解后,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摩托车车主表示愿意赔偿刘女士损失并对刘女士表达歉意。
刘女士非常感激民警刘慕松的帮助,对其高效解决问题、积极组织协商及其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事后为对民警刘慕松表达感谢,送上锦旗及感谢信。
通讯员 张春波 马玲秀
责任编辑 李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