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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玉门收集编辑:爱玉门
身份证是证明持有人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但在玉门市花海镇却有一位村民,53年来从来没有属于自己的身份信息,在民警的努力下,她终于拿到了盼了多年的身份证。
杜丽娟是玉门市花海镇中渠村的一名普通村民,多年以来,因为没有身份证,遇到的困难数不胜数。杜丽娟告诉记者,她和丈夫2002年搬到花海镇以后再没有出过远门,从来没有坐过火车动车,看病找工作各方面都带来了许多的困扰。
2021年,玉门市花海镇派出所民警刘兴军和同事在走访入户时发现杜丽娟不但没有身份证,在联网系统上竟然也查不到相关信息。
刘兴军当时感到非常意外:“这个人五十多岁没有身份证,我就在想是不是我们的‘打拐’人员,或者是‘在逃’人员。”
民警通过全国户籍人口信息系统比对,确定了杜丽娟是事实无户口人员,于是开始着手为杜丽娟办理身份证和户口本。
玉门市花海镇派出所所长刘强说:
“杜丽娟从小是被人收养的,她的收养地、生活地、工作地都不在花海,她是嫁给一个外地人之后,共同搬到花海来生活的。”
没有收养证明,收养人已经离世,孩子的出生证明上也没有杜丽娟的身份信息,本可以用亲子鉴定来解决问题,却因为杜丽娟乘坐不了公共交通工具去不了兰州,办证工作又进入了停滞状态。玉门市花海镇派出所所长刘强告诉记者,当时工作实在是没法推进了,最后经过多方联系,才到金昌做了鉴定。
做完鉴定,杜丽娟的人员户籍归属又成了问题,回原籍还是在花海镇?花海镇派出所决定,杜丽娟既然生活在花海镇,就要在花海镇内解决。民警们翻阅了大量老档案老资料,最终为杜丽娟确定了身份证号码,并办理了身份证。
当民警为杜丽娟送来身份证时,杜丽娟高兴地说:“我终于是有‘身份’的人了,终于是合法的中国公民了。”
为了答谢花海镇派出所付出的努力,杜丽娟和丈夫为民警们送上了一面锦旗。杜丽娟告诉记者,有了身份证,之后会和丈夫回河南老家看看,见一见外面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