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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高新收集编辑:烟台高新
亲爱的渔民朋友们:
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是我国重要的渔业资源养护制度,也是海洋渔业资源修复的重要缓冲期,为促进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并做好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在此向广大渔民朋友郑重提示:
一、遵守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规定
今年,我市休渔海域为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含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按照船籍港休渔管理制度,5月1日12时前,休渔渔船应确保船载定位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在伏休期间能够实时上报位置信息,同时,休渔渔船船东需通过“鲁渔通”微信小程序进行停港申报。凡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停靠的,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休渔期间,休渔渔船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靠地点,转港坞修期间禁止携带网具,切实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
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政策
对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扣押,严格依法依规取缔。对禁用及网目尺寸不合格的渔具,一律收缴并集中销毁,并对船东及生产、销售人员依法处罚。
未取得船员证书人员上船参与非法捕捞的,一律顶格处罚。取得船员证书的船员违法违规的,将视情节暂扣或者吊销渔业船员证书。
对非法越界捕捞、使用涉渔“三无”船舶、带头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走私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执法、公安、海警等部门将进行联合打击。
三、举报电话
烟台高新区马山街道办事处:2938987
烟台高新区经济发展部:6922269
烟台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6922471
烟台高新区公安分局:6922110
烟台海警高新区工作站:9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