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老伯你思想真好,大家都应该学习你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感谢你支持国家的文博事业!”3月30日下午,宁波余姚博物馆工作人员向马渚镇斗门村69岁村民周浩金颁发了相关证书,并向他的行为表示感谢。
事情要从前几天说起,周浩金和妻子在村里经营着一家副食品小店,平时也偶尔打点零工。一次,周浩金在村里一家厂房内栽种苗木时,发现一堆黄泥里裹着一个“大疙瘩”。
扒开黄泥后,周浩金发现是一个古旧的陶壶,外表呈土黄色。
这会不会是一个古董?周浩金马上打电话给斗门村党总支书记魏国平,“我好像发现了个古董,怎么办?”了解情况后,魏国平立刻联系了余姚博物馆。
“当时觉得这个东西旧旧的,年代好像很久了,不管是不是文物,应该叫专家来判断。如果真的是文物,那就是国家的宝贝,私人不可以收藏。”周浩金说,即便是一场误会那也值得,在专家没来之前,他怕破坏文物,就原封不动地“保护”着。
3月29日,余姚博物馆工作人员驱车来到周浩金家中,取走了这件“宝贝”。
周浩金挖出来的这件器物,高20厘米、口径10厘米、腹径15厘米,底径10厘米,盘口外敞,粗束颈,溜肩,球腹,平底内凹。颈部饰水波纹,肩设叶脉纹双系,系根上下各饰弦纹,造型比较古朴。经余姚博物馆专家初步判断,该器物为汉代青釉双系盘口壶,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
目前,该器物已由博物馆妥善保管。
这其实已不是周浩金第一次做好事,他曾被评为“斗门好人”,在路上捡到8000元现金,因一时找不到失主,第二天他分文未动将捡到的钱上交到了村委会。
“他为人热心,思想品德好,现在他发现‘宝贝’第一时间上交,我一点也不意外。”魏国平说。
据余姚博物馆藏品研究部主任马晓红介绍,近几年,市民的文物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经常有群众来电反映在野外作业时发现“文物”,博物馆相关工作人员会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在此提醒,群众若在野外发现文物时,应及时上报或上交文物部门,使文物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