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方巷镇钱冲村,看到老钱正穿着志愿者马甲,手举大喇叭,宣传秸秆禁烧政策。与村里其他秸秆禁烧志愿者相比,老钱有些“特殊”。此前他曾焚烧水稻秸秆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目前正以“劳务代偿”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去年11月秋收后,老钱家的水稻田里还留有少量水稻秸秆。为图省事,老钱就地将水稻秸秆焚烧,浓烟引起邗江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的注意。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发现老钱焚烧秸秆过火面积70多平方米,其行为违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邗江生态环境局遂对老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但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案大气污染鉴定评估费用过高,甚至可能超出公益受损数额,继续推进程序既不利于行为人履行义务,也不利于环境公益保护,遂将线索移送邗江区检察院。
2023年5月,邗江区检察院对该案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围绕如何修复生态环境,该院与生态环境局多次磋商座谈,研究治理方案。综合老钱违法情节、年龄、经济状况、承受能力等因素,同时为最大程度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在征求老钱同意后,考虑适用劳务代偿方式来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6月15日,邗江区检察院邀请大气方面专家、教授、“益心为公”志愿者作为听证员,就该案是否适用“劳务代偿”召开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事实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情况,阐述审查意见及理由。听证员围绕本案事实、证据、法律依据以及劳务代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讨论,同意通过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宣传折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
劳务代偿在生态环境领域早有尝试,但围绕当下“热点”的秸秆焚烧在我省还是首次适用。“对于焚烧秸秆行为不能简单一罚了之,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合探索劳务代偿模式,让行为人由环境‘违法者’变为‘维护者’,不仅有助于实现生态环境修复目的,还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作用。”承办检察官这样表示。
来源:《江苏法治报》 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
编辑:武诗雨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