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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莱阳市应急管理局收集编辑:莱阳市应急管理局
突出针对性,在隐患排查上求创新
在日常检查中,以检查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反三违”情况为重点,通过企业自查、应急局执法检查、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重点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落实长效追踪制度,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三定”原则,即:隐患整改要定人、定时、定责任,严把各个环节、各个关口,层层落实隐患治理责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加强规范性,在安全执法上求创新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书,给出整改期限,并协助企业进行整改。到期完不成或拒绝整改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继续监督完成整改,达到彻底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的目的,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同时强化对矿山企业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促使企业自觉履行安全责任,完成隐患整改措施。
确保长期性,在夯实基础上求创新
采取“专家查隐患”形式,借助专家的力量帮助矿山企业查找隐患,规范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以标准化促进企业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工作环境。通过督促企业抓责任、抓制度、抓管理、抓培训、抓宣传,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工作,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不断完善安全检查的长效机制,促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逐步由“经验型”向“科学化”、“规范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