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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 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发挥县级中医医院龙头带动作用。继续推动政府举办县级中医医院的建设,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奎屯市、霍尔果斯市、额敏县、裕民县、布尔津县、富蕴县、青河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尉犁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和硕县、柯坪县、乌恰县等13个县(市)推动政府举办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常住人口5万人以下的吉木乃县、阿拉山口市、伊吾县、若羌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阿合奇县等6个县(市)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实现政府举办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有效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围绕脱贫地区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基本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设备;支持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提升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设施配置,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等国家标准,鼓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