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城厢公安分局结合打击整治“网络水军”专项工作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工作要求,成功破获一起利用电子邮箱在某网络电商平台上大量恶意虚假“投诉”,从而向平台商家索取钱财的“网络水军”案件。

该案是今年打击整治“网络水军”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破获的首起“网络水军”案。
近日,城厢公安分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本人的一个电商平台店铺收到大量的恶意虚假投诉,电商平台对其采取链接下架等措施,后与投诉方联系被其索要钱财。
接警后,城厢公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于7月5日凌晨,抓获实施该犯罪活动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李某某。
目前,李某某已被城厢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1通过互联网散布虚假信息,“带节奏”“造热点”“蹭热度”频繁引烧网络舆论,利用虚假信息养号引流,意图操控或扰乱网上舆论秩序的;
02打着“网络反腐”“廉政”“监察”“维权”等旗号,借用“爆料”“曝光”等手段炒作负面信息,实施敲诈勒索,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
03在电商、短视频、直播、社交媒体等网络平台虚假“转评赞”,批量发布虚假评论信息、为虚假信息提供刷量炒作服务,破坏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的;
04打着“口碑营销”“舆情优化”“负面压制”等名义长期从事有偿删帖活动,非法提供有偿删帖的;
05利用网络或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威胁、恐吓、侮辱、谩骂、诽谤他人,煽动、教唆犯罪,网络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民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千万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一旦从事编造虚假信息,诽谤攻击、非法删帖等违法活动,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来源:莆田市城厢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林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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